事业单位聘用制全面推行,合同到期是否会失去编制?

正式员工,签合同;合同到期,丢编制。看似三件不相干的事,偏偏联系得天衣无缝。有人觉得签了合同就高枕无忧,结果到期才发现,这玩意儿不续约的话,编制也可能不保。可问题来了,都说事业单位是“铁饭碗”,合同到期还能被踢出去?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

合同签了,编制也有了,为啥还不能安心工作?

事情要追溯到2002年。当时国家开始推行公务员聘任制,意思是公务员也得签合同,不能再像以前一样“终身制”了。2014年5月1日,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开始实施,事业单位也跟着改了规矩,要求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三年以上的聘用合同。用大白话说,事业单位的工作变得更像普通企业了,合同期到了就得续签,不续的话,可能就得另谋出路。

不过,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员工可不一样。公务员签的是聘任合同,走的是录用程序,有编制,铁饭碗的安全系数还是高。事业单位员工虽然有编制,但签的是聘用合同,单位说了算,续不续还得看表现。简单点讲,公务员是“定岗定编”,事业单位是“岗位定编”。这就埋下了“合同到期会不会丢编制”的隐患。

事情真正让人开始紧张起来,是大家发现合同里的一些条款挺“硬核”。比如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,一年内请假超过15天,或者累计超过30天的,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。第十六条还说,如果员工考核不合格,不愿意调整岗位,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,也能终止合同。更别提第十八条了,被辞退的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关系,编制也跟着没了。

2025年,有不少事业单位员工开始讨论这个问题:合同到期了,单位到底会不会续签?有人担心自己考核不合格,也有人怕单位以各种理由不续约。说白了,大家不怕合同到期,怕的是到期后被“清退”。毕竟,事业单位的编制可是很多人拼了命才争取来的。可现在,合同和编制绑在一起,谁都不敢掉以轻心。

最揪心的就是合同到期前的那段时间。按规定,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到期30天前完成续签工作。如果单位没通知续签,也没解除劳动合同,那员工理论上可以默认继续工作。但问题是,现实中有些单位喜欢“拖字诀”,等着员工自己犯错或者主动辞职,这样就不用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。

有人举了个例子,说某事业单位员工合同到期后,单位一直不明确表态,直到最后一天才通知不续约。员工想要维权,却发现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:双方同意才能续签,单位有绝对的决定权。还有人说,自从引入聘用合同后,事业单位的“铁饭碗”变成了“瓷饭碗”,看着光鲜,但一摔就碎。

这让不少人开始反思: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到底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,还是在变相减员增效?如果员工考核不合格就解聘,那是不是也该给出更公平、更透明的考核标准?这些问题,谁来解答?

到头来,聘用制对事业单位的影响越来越明显。有的人因为表现优秀,合同顺利续签,职位也有了晋升;有的人因为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,合同到期后失去了编制,再想回事业单位就难了。有人说,这样的制度让大家更有危机感,能提高工作积极性。也有人觉得,这种不确定性反而让人更焦虑,连基本的工作安全感都没有。

不过可以肯定的是,聘用制的实施让事业单位的“铁饭碗”不再那么“铁”了。编制不再是工作的绝对保障,合同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编制本身。有人感慨,编制好比一张身份证,而合同才是饭票。没有合同,编制也没用。

接下来,我们一起看看对于这件事网友们是怎么看的。

【网友热议】

网友“老王不服气”:合同到期了还得看单位脸色,这事业单位还有啥吸引力?我当年考编的时候怎么没说清楚?

网友“奋斗的小张”:我觉得挺好的,考核不合格就得走人,不然那些混日子的怎么办?不努力就别想占着编制不放。

网友“退休的李大爷”:以前说铁饭碗是给有编制的,现在饭碗是铁的,手却是软的,端不住啊!

网友“程序员转编制”:我从企业跳槽到事业单位,就是图个稳定。结果现在发现还不如企业,至少企业续签合同的时候给点补偿金,这事业单位啥都没有。

网友“编制内的阿花”:合同到期不续签,能不能给个理由?有时候真觉得合同就像单位手里的刀,想砍谁砍谁。

看来网友们的意见也不统一。有人支持聘用制,说能淘汰掉能力不足的人;也有人反对,觉得这种不稳定性让事业单位失去了吸引力。那么问题来了,事业单位的未来到底是更公平了,还是更难了?

那么小编想问,合同到期就能失去编制,这还是大家心中的“铁饭碗”吗?如果聘用制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效率,那是不是也该给员工一些基本的安全感?有编制却不稳定,这样的工作你还愿意去争取吗?换句话说,事业单位的稳定和效率,真的不能两全其美吗?